Show me what you have and i will tell you who you are.
(20110504.01)
著魔似的,上Ebay專看標註著"Junk Drawer Lot"的拍賣項目。
“祖父遺留下來的”、“父親收藏的”、“在姨媽閣樓找到的”什麼什麼......
像鴨寮街地攤檔,翻箱倒篋撒滿一地任人觀看,任人拿上手量稱,絲毫沒半點尊嚴。
隨便開價、還價即成。
曾經屬於某人的寶貝,那些杯墊、鐵皮玩具、波子、相機、原子筆、閃咭、胸針、照片、郵票、鹽樽......紀錄了某人的人生斷片,他/她的嗜好、經歷、去過的地方。
和夢。
這些遺物的最終賣價,多多少少,也反映了他/她的人生價值(或沒有價值)吧?
(20110504.02)
我當然也抱著“尋寶”的幻想,在茫茫的遺物海洋中搜索漏網之魚。
你知道,“某個美國清潔女工,在某戶人家的garage sale中買下一幅鬼五馬六的亂塗鴉,最後被鑑定為Jackson Pollock/Picasso/Modigliani的真跡”...之類那種美好傳說。
說不定真有不肖子孫,把老父花大半生時間金錢搜羅回來的珍罕菲林相機,當成數碼攝影時代的廢材處理掉。
一位賣家這樣說:
“我父母終於轉用數碼...LOL“,笑著以15美元把他們的三部相機賣掉。
其中包括了一部Yashica T4Zoom。
你試試搜尋一下,這部傻瓜機,其實是成交價隨時超過1、2百美元的高檔品。
有一天花十元八塊美金歐羅,買到搶得火熱的Konica IIIM......這樣光想想也好。
(20110504.03)
對“我祖父的相機“有莫名的興趣。
比起珍而重之放在名店陳列櫃的限量版新品,我還比較喜歡這種“有過去”的東西。
曾經擁有這件身外物的,是怎麼樣的人?
他/她現在怎麼了?他/她珍視這件寶物為什麼會落入凡塵了?
大約十年前,我曾經出價競投一部Baby Deardorff 4x5木頭相機。是只造了500部上下的超稀少品。用現在的流行語,是"銘品”了。
後來成交價好像超過1,200美元,不是我付得起的價碼。
幾天之後有人藉著Ebay的競投紀錄發電郵來(那時是網上私隱意識很薄弱的時代),說要為一位寡婦放售其先夫的遺物。
﹣﹣正是一部Baby Deardorff。
我那時手指隙疏,結果在霎時衝動下用900美元買了下來。
是英俊得不得了的東西。只是我從來沒用過,成了名符其實的“收藏”品。
大拿拿900美元,買的是那份“感覺”。﹣﹣花錢花得幾型。
(20110504.04)
這陣子終於拿起心肝,把一些只剩下感情價值的舊物處分掉。
(更正:是連感情價值都已消磨殆盡的舊物)
留下的更多。
一邊清理一邊想的,是:
我的遺物將會向何處流散?
我這個人,
又遺留下了什麼痕跡?
(20110504.05)
黎堅惠新近出書,說的好像是千里迢迢去南美放下自在尋回真我一類事情。
封面的她身光頸靚拉著行李箱,有型有款得佢。
她放得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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