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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

中共元老上書中央全文

請中央糾正對劉曉波的違法錯判

劉曉波一案,國內外關注。讀一審判決書,在事實和說理兩方面,都感到不能令人信服。這樣判決,我們深感震驚。

我們這些人,大都在黨內生活工作了六七十年,經歷過反胡風、反右派、反右傾等政治運動,切身體會到以言治罪對我黨的事業和形象的巨大損害。現在,北京第一中級法院又以司法的名義損害我黨改革開放的事業和形象,我們不能不聞不問。

劉曉波的頭條罪狀是對黨和政府「不滿」。問題在於,人民既有責任監督政府,也就有權利表達不滿。再好的制度也有其改善空間。有不滿,才有進步。執政者應該善聞批評之聲,尊重不平之鳴,把各種不滿化為動力,才能改善工作,獲得民心。怎能以「不滿」治罪呢?如此激化矛盾,殘酷鬥爭,把有不同意見的人當成敵人,哪裏會有社會和諧?怎能有社會進步!

法院判決把「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列為劉曉波的第二條罪狀。可是,我們並未忘記,建立聯邦共和國曾經是我黨的重要主張,載入黨的二大和七大文獻,怎劉曉波一重複就成了罪行?國體政體關係重大,惟其如此,更應比較各種學說,廣開言路,詳論得失。沒有這種胸襟,「一國兩制」從何而來?退一步說,劉曉波的主張即使完全錯誤,又與罪何干?憲法保護言論自由,難道只保護所謂的正確言論嗎?

我們理解「穩定」的重要性,但也深信,依靠封鎖或鎮壓得不到真正的穩定。群體性事件之所以此起彼伏,正是因為執政者不能在民主和法治的基礎上與弱勢群體交流溝通,化解糾紛。這種制度性的社會不公,導致兩極分化,腐化叢生,這才是中華民族的心腹大患。相信中央領導對此有深入的體察和深刻的認識。

劉曉波一案,隱含值得警惕的動向。我們黨是否背棄了遵守憲法的承諾?是否背離了「依法治國」的國策?司法改革是否倒退?政治體制改革是否停滯?人權狀況是否惡化?事關重大,我們建議中央採取實際步驟,為全國人民樹立遵守憲法的榜樣,敦促北京一中院撤消劉案一審判決,要求他們改正錯誤,並以此例為戒,帶領全黨順應時代潮流,將改革開放的偉大事業推向前進!

李銳(94歲)李普(90歲)杜瑞芝(89歲)

馮蘭瑞(89歲)吳象(88歲)彭迪(88歲)

何方(88歲) 杜導正(87歲)鍾沛璋(87歲)

袁鷹(87歲)紀希晨(87歲)張思之江平杜光

戴煌姚力文邵燕祥李冰封郭道暉顧驤

201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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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just for a second i thought i remembered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