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聽器] 一份不存在的雙週刊 /關於音樂, 電影, 閱讀, 失去的人和物, 時光旅行...如此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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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07

small things in life


(071029.01)

沒有錢有沒有錢的快樂方式﹣﹣這樣說當然是苦中作樂。
可以選的話誰都會選可以視之如浮雲的富貴,而不願意苦哈哈過日子﹣﹣
有錢而選擇清貧的生活方式不知幾咁型,窮到褲穿窿只是純粹的褲穿窿。
不過既然財富不由我們來選(我又不耐煩讀牛熊攻略三分鐘創富人性弱點水晶改運鐵板神算麥玲玲﹣﹣真是死路一條),我們至少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尋找不起眼的、卑微的幸福。

比方說,一支牙刷。

我小時候給讚「牙齒很好」讚壞了,忽略牙齒護理,加上諱疾忌醫(我未來的墓誌銘),以致牙齒狀況一落千丈,還常常造牙齒一顆一顆掉落的惡夢,因此看到什麼新設計的牙刷都試試看。什麼360度立體刷頭靜電除牙菌膜牙肉按摩我都來。連四日三夜東京趕頭趕命購物團,別人忙著搜購名牌時裝新奇電玩尋幽探秘吃香喝辣,我也會爭取時間去門口有橙色小象的藥房看牙刷。

曾經看過報道說有人收集舊牙刷﹣﹣是很creepy的興趣沒錯,不過每次我要丟棄用舊了的牙刷,總是沒由來的很傷心,拿著牙刷站在垃圾筒前想好不好多用幾天才換,可是用新牙刷又是無法抗拒的快樂。說不定有一天我的偏執狂嚴重起來我也會加入「舊牙刷同好會」。

說起來,設計牙刷的是什麼人呢?
除了壞孩子Philippe Starck,好像還沒見過什麼星級設計師會向牙刷打主意﹣﹣即使Philippe Starck也只在刷柄下功夫,美觀是美觀,但那些想出圓珠刷毛、多角度刷頭的幕後玩家,才算是真正的unsung heroes。想到有人在為我的牙齒健康默默努力,我便安心了。

我有幾支不捨得用的奇怪牙刷,是好多年前女朋友在Tokyu Hands買來送給我的手信。每次看著這堆怪模怪樣的牙刷,我便會記得她曾經很愛我。

in praise of lightness


(071022.01)

Radiohead的《In Rainbows》是一張(?)很「輕」的作品。

Italo Calvino在《給下一輪太平盛世的備忘錄》中是這樣讚美「輕」的:
「如果要我為新的太平盛世選擇一種吉祥意象,我會選出以下這一個:詩人哲學家(指薄伽丘筆下的卡法澄第)乍然敏捷一躍,將自己揚舉於世界重力之上,顯示出自己雖有重量,但卻擁有掌握輕盈的奧秘;許多人視為時代活力的東西﹣﹣噪音、侵略、加速、咆哮﹣﹣屬於死亡的領域,就像停放鏽朽舊車的墳場一樣。」



(071026.01)

Radiohead對傳統唱片發行制度不滿由來已久,《In Rainbows》繞過唱片公司直接在radiohead.com開賣,除了向唱片業垂老巨人臉上吐口水,也是Radiohead創作上的實驗:

網上賣的《In Rainbows》分實物版和虛擬版。
估計:會訂購限量精裝的大概都是樂隊死忠支持者,大部份消費者應該會選擇虛擬的mp3檔案版(更大部份選擇吃免費午餐:只下載不付款)。
因此,可以假設樂隊灌錄這些新歌時,主要考量的是把音樂有效地轉換成虛擬版/mp3檔案時的可行性﹣﹣我說「 轉換成mp3檔案的可行性」,並非指數碼壓縮這類技術問題,而是「如何製作出適合在mp3機上播放的歌曲」。



(071026.02)

「虛擬」的第一定律就是「輕盈」。
(Virtual=沒有實體)

我的iPod體驗:Radiohead自《OK Computer》以來幾張專輯都不是「理想的iPod音樂」﹣﹣老實說這幾張深沉的專輯要求你在「理想環境」抱著「理想心情」來欣賞。等巴士殺時間聽《Kid A》聽《Amnesiac》中的某些段落,只令我煩躁焦慮﹣﹣幾個月前我終於把iPod中的Radiohead飛起。

我的「理想的iPod音樂」定義:a.長短適中、b.音量平均、c.旋律簡明、d.節奏流暢。

舉例說:在這種標準下,日本Post Rock樂隊MONO的最好的作品都不適合在mp3機上播放。
來自《You Are There》的《Yearning》,全曲15+分鐘,為了凝造後半段的澎湃氣勢,光是序曲便長達7+分鐘。如果你正好乘搭特別嘈吵的地鐵港島線,你必須把音量調高才聽得清這段靜如深海的buildup,然而歌曲高潮爆發那一下,你卻肯定嚇破膽﹣﹣我聽幾多次都給嚇到。

《In Rainbows》十首全屬輕巧調子(連慢歌也不沉重),很有快刀斬亂麻的痛快感。旋律結構則如以往Radiohead作品的濃縮再現,不多花腦汁便把歌聽明,這也是另一種「快」。
快,讓人覺得輕。
此外,將網上流傳的音樂會bootleg片段和《In Rainbows》的同一首歌比較一下, 你會發覺Thom York在大部份歌曲的錄音室新版本中都早了開口。換個說法:歌曲引子縮短了。
以往Radiohead作品甚少採用fade out手法完結,這次也不例外,而且完得更乾脆。除了《Reckoner》,幾乎全部手起刀落話完就完﹣﹣即使《Reckoner》的fade out也僅用了10+秒。(那是針對像我一樣聽iPod時每到歌曲開始fade out便會按“FF鍵”的人吧?)

這兩下小小的把戲令歌曲減磅。



(071026.03)

「虛擬」第二定律是「模仿」。
(Virtual Reality=現實世界的仿擬)

《In Rainbows》中的Radiohead是“Vintage” Radiohead:不再鑽研新奇音效、沒有令人呼吸困難的陰鬱沉重,Radiohead「掌握輕盈的奧秘」,敏捷地躍過彩虹。《In Rainbows》沒有創造全新的Radiohead,只有改良(改成「適合在mp3機上播放的Radiohead」),只有濃縮了的Radiohead元素,這也是Radiohead的一種「自我模仿」。
你可以用「輕」﹣﹣當然也可以用負面的「熟口熟面」來形容,不過這是「 製作適合在mp3機上播放的Radiohead歌曲」的唯一結果。

《In Rainbows》應該被當成「第一張可以用iPod聽的Radiohead作品」來對待。



(071026.04)

如果能知道《In Rainbows》的實際銷售數據,「樂迷的忠誠與道德」將是另一個有趣的話題。

One more Tandori Chicken, please.

(071030.01)

再來一客Tandori Chicken:

我們真要向曾憲梓/曾鈺成/譚耀宗/黃國興及一眾港產愛國人士(=機會主義者)努力解釋,說「李柱銘瘋狂賣國」只是一場翻譯上的誤會嗎?
(不久以後,「 李柱銘在《華爾街日報》發表賣國文章」將會簡化成「李柱銘賣國」,成為每次選戰都出現的標語。立場鮮明(親權力)的傳媒也會「如實報導」:李柱銘賣國失民心。)

對機會主義愛國者來說,李柱銘「有沒有真的發表賣國文章」並不重要。

就算他在《華爾街日報》發表的其實只是一份Tandori Chicken的食譜,機會主義愛國者也會咬定「李柱銘瘋狂賣國」這個「事實」。「理據」可以慢慢再想。
(只要多一個人相信「李柱銘瘋狂賣國」,也是賺到了。)

理性地叫曾憲梓& co. 去讀《華爾街日報》原文,就是「攻擊一個幻影」。



(071031.01)

晚餐加送甜品:

唐英年說香港言論自由沒有倒退, 否則李柱銘好多說話出唔到街。

記者應該問: 唐司長, 李柱銘那些「出唔到街的說話」是什麼?

love, reign o'er me


(071017.01)
《Reign Over Me》說的是我最不能抗拒的題材:
人為什麼不能選擇遺忘?

Adam Sandler演的Charlie,妻女(+小狗)在911事件中遇難。
為了平伏傷痛,他把自己「關掉」:
他忘記一切,包括自己的工作、親人、朋友。
(“I don't remember them. I don't like to remember.”)
每天踏著電動滑板在紐約大街小巷漫無目的游蕩,沉迷於遊戲機的虛擬國度,動手把家中廚房改建又改建,不喜歡聽別人說話便將iPod音量調至最高,還收藏了5500張二手黑膠唱片(他喜歡嗅黑膠碟的氣味,卻忘了大學時代很迷Bruce Springsteen的《The River》﹣﹣咦?Adam Sandler在片中說話的嘴形語氣是在模仿Springsteen嗎?)。
他身邊的「正常人」努力把他扯回現實世界。
大學室友Johnson拉他去見心理醫生。 外父外母利用法律逼他入院接受精神治療。
外父在法庭上作証說自己身上總帶著女兒的生活照,但Charlie看到妻女的照片卻發神經,連外母心愛的枱燈都摔壞。
法庭外,Charlie對外父母說他不需要什麼照片,因為他每天都見到她﹣﹣
他把街上的女子都看成她的臉,比什麼照片都清楚。
他甚至會把德國牧羊狗看成自己那隻god damned鬈毛狗。

Charlie是這樣對外父母說的:
我明白你們感到痛苦,但你們還擁有對方……而我有的只是fucked-up。
(Serverin Servant,我那天在新釗記跟你說的,幾乎是一模一樣的話。)

可惜因為荷里活製片商那種想討好所有人的平均主義(這兒加一茶匙搧情,那兒放20c.c.笑料,最後以適量政治正確調味),編劇給Charlie安排了一個「正面」的出口:受失婚打擊變成花痴的女子(漂亮但片運不佳的Saffron Burrows),在電影結局時踏進Charlie的新居。

《Reign Over Me》最後只能成為一套「給拍壞了」的電影,我覺得很遺憾。



(071026.05)
Charlie踏著電動滑板在紐約街景夜色中漫游,是我看過的荷里活電影中最浪漫的畫面。



(071026.06)
電影名稱《Reign Over Me》源自The Who《Quadrophenia》內的《Love reign o’er me》。

《Quadrophenia》對我有一份特別的意義:我第一次投稿,也是我第一篇被刊登的稿,就是一篇關於電影《崩裂》的影話。
採用我這篇稿的《電影雙週刊》,也「已經唔喺度」了。

23.10.07

Cultural Revolution and Tandori Chicken

(071023.01)


如果曾蔭權說的是:
「……人民可能會走向極端,就好像“Tandori Chicken”,當人民手上掌握一切,政府便不能夠管治。」
人們還會不會指責他「對“Tandori Chicken”認識不足」、「對“Tandori Chicken”的歷史無知」?還會不會要求民眾「加深認識“Tandori Chicken”?」

曾蔭權的「極端民主=文革」論,最大罪惡並不是「曲解文革」,而是「憎恨民主」﹣﹣以致他生安白造的把「極端」一詞冠於民主之上,企圖製造出「負面民主」這頭怪物。

在文化大革命的歷史觀上糾纏,只會令討論荒腔走板。
左派人物乘機叫人「明白祖國歷史」、「明白文革的真正起因及後果」,並且得出香港人「應加強國民教育」的結論,完全是典型的模糊討論焦點的技倆。

﹣﹣連曾蔭權也開始用這種說法找下台階。




(071025.01)

曾蔭權收回《「極端民主=文革」論》,新聞稿用字如下:
「昨天我在電台訪問中,有關文化大革命的言論是不恰當的,我深感抱歉,並收回有關言論。」

應該問的是:他會收回有關「極端民主 」的言論嗎?


我的一貫論點:不要為錯誤的原因憎恨一個幻影,不要向錯誤的方向發動攻擊。

Spoiler!!! Alert!!!


(070920.01)

台灣讀者一定是世上最愚蠢的讀者。

或者:
在台灣出版社編輯心目中, 台灣讀者是最愚蠢的讀者。


Markus Zusak的暢銷書《偷書賊》在台灣推出了中譯本。這本書別開生面地以死神的主觀角度說故事,不過死神才開口沒說幾句話,台灣編輯便急不及待跳了出來:

我遇過偷書賊三次。(編按:「偷書賊」為本書女主角莉賽爾的別稱。)

這句「 編者按 」在第3頁出現,死神還在九曲十三彎地解說自己的身份(他沒有劈頭便說「我係死神」),女主角莉賽爾還未登場,台灣編輯便斷定讀者自己一定無法領會本書敘事手法的精妙,忍不住插嘴作了無謂的說明。

台灣編輯喜歡畫公仔畫出腸,並非新鮮事,他們的「導讀文化」早已是令人瞠目結舌的文化奇觀。
買一本台版書(特別是外國文學中譯本),你得到的不單是書的內容,還附送大堆由大學教授、知名作家、文化紅人甚至當紮明星執筆的專文推薦。說是導讀,當然也是傳銷。

本來,閱讀的最大樂趣,是讀一些你不知道、沒想過的事情。
走進陌生的時代,發現奇異的風土,讀到不熟悉的典故, 領教迴異的哲理……然後讓讀者親身發掘更多更多,其實是一種延伸趣味﹣﹣讀完Orhan Pamuk的《My Name Is Red》,你可能有興趣多讀介紹伊斯蘭藝術史,正如當年讀完《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的文藝潮民都想親自飛去布拉格。

最出色的導讀,也只應擔任作者與讀者之間一道溝通之橋。
橋的功能,是讓人由A通往B,不會無端端帶人遊花園。
導讀人的話,只應不多不少,寧缺勿濫。

可是台灣導讀人卻往往說多餘的話:
替多本著名偵探小說(Lawrence Block、Patricia Cornwell、Raymond Chandler)中譯本寫導讀的唐諾便喜歡天南地北九唔搭八大講自己的文化經驗,由佛家思想說到「我與張大春去KTV唱歌」﹣﹣我讀Lawrence Block的冷硬派小說,關張大個春屁事?理應從旁指導的「導讀人」,搖身一變成主動出擊的「文化評論員」,向讀者指指點點。讀者每每還未開卷便已對書本產生先入為主的印象,只能沿著「唐諾的觀點」去讀書。
(唐諾的導讀更曾結集成書﹣﹣這樣反而合理:擺明車馬教你讀書。我可以選擇唔睇。)

台灣導讀人又愛以「我」為中心,「我」字出現的頻率甚於書本原作者:「我」看過什麼電影、「我」聽過什麼歌、「我」另外還讀過其他什麼經典好書也罷了,最惡頂的還是他們為了更強調「我」的存在,常常用上「我個人怎樣怎樣」的表現法﹣﹣唐諾為 Patricia Cornwell的書寫的導讀便出現「我個人在電視上看到……」的奇句﹣﹣「看電視」當然是「個人」啦,我從未想過可以找「他人」代看電視 。

「我個人愛說癈話」還比較合語法。

拜託各位導讀大師惜字。



(071002.01)

「不應說的也說了」導讀第一位:
焦雄屏為錢德勒經典作《大眠》寫的序言,本來好地地在分析錢德勒作品處理女性角色的手法,冷不防竟然出現「論者喜歡提到他寫《___》中的女兇手……」這樣殺風景的「穿橋」文字﹣﹣那本《___》(書名是我故意隱去的)只有一個重點女角!完全將「誰是兇手」的趣味趕盡殺絕。
當讀到焦先生寫「女兇手」時,我電光石火間想到疑凶的真正身份:佢﹣老﹣母﹣



(071023.02)

近年台灣部份推理小說導讀已經開始附有《Spoiler Alert》警告句,是進步,為讀者守住了偵探小說最重要的樂趣:
像處女初夜,揭破“whodunnit” 的快感只得一次。

19.10.07

once upon a car



(071017.02)

這是我的車。
或者:這曾經是我的車。
更準確的是:這輛已經變成癈鐵的物體曾經是我的車。

1989年是英國小車Mini投產30週年紀念,英國汽車潮流雜誌與汽車廠聯合泡製出一個「Mini回歸」熱潮。各種傳奇故事、停產流言、經典車款保值攻略佔據大小媒體版面,令不少人生出「沒有Mini車活不下去」的幻覺。
不用說我也湊熱鬧成為深度中毒者。我那年在報紙分類廣告看到一輛78年Mini 1000求售,二話不說便致電要求試車。因為我沒有駕駛執照﹣﹣其實連車也未學﹣﹣對汽車引擎也一竅不通,所以約了我所知唯一一個懂得汽車的舊同學杜國兆代我試車。

賣車的是兩個車房佬模樣的人。
大概對買車的人請替槍試車一事覺得有點離譜,兩人整天掛著「摸不著頭腦」的表情,連吹噓車子如何如何的話也說不出來。
四個大男人擠進小車在漆咸道一帶兜圈子的畫面,想起來都好笑。

更好笑的是,我們把車停在路旁檢查,發現駕駛席下藏了一部卡式錄音機,按下”play”鍵播出來的,竟然是《Tell Laura I Love Her》,那簡直是黑色喜劇的場面了。我和杜國兆站在路邊笑過不停,讓兩個車房佬更加一頭霧水:他們當然不知道這首撞車情歌的典故。

後來因為各種阻延(主要是我買了車才上駕駛課、駕駛考試肥佬……),車一直放在杜國兆那裡(我出錢在他家停車場租了一個車位放車﹣﹣他也一直是正式登記車主),後來我又讓一個可愛的女孩子用了一段時間(可愛女孩配Mini小車絕對是沒話說的風景),不過車大部份時候其實放在西貢修車場修理這修理那。

整整兩年後我才正式坐上駕駛席,三星期不到我便把車撞了。
這一次入廠後她沒有再出來。
我連跟車子合照的機會都沒有(這張照片是杜國兆帶她遊郊外時拍的)。

我現在偶然會想起坐在車上等人(和直接坐在路邊沒有分別)、深夜在龍翔道以時速接近100咪掟彎的感覺(這﹣﹣也說明了我撞車的原因)。

12.10.07

tales from room 436 #2

(071012.01)

我們大部份時候過著清苦的生活。
不過每個月頭錢銀鬆動時我和李藍會叫新良友外賣飯盒。
我每一次都點梅菜扣肉飯。
真的是「每一次都點梅菜扣肉飯」。


那一定是李藍一生最恐怖的回憶。

10.10.07

Dining Table 2007.10

(071002.04)

李藍:
Ludwig Wittgenstein - Blue and Brown Books
Ray Monk - Ludwig Wittgenstein: The Duty of Genius
Paul Auster - Oracle Night
Samuel Beckett - First Love and Other Novellas
Joni Mitchell - Shine
VA - Blue Note Trip Vol. 6
Steely Dan - Aja (LP Reissue)
Leonard Cohen - Songs From A Room
Ornette Coleman - At the Golden Circle, Vol. 1 and 2
John Coltrane - My Favourite Things: Coltrane at Newport
Chivas Regal Royal Salute 21 Years Old Scotch Whisky



劉偉民:
Wine: Red - Chateau Serilhan (Saint-Estephe) 2003
White (sweet) - Rizzi Frimaio Vendemmia Tardiva 2004
Whisky: Bowmore 15 years old "Darkest"
Beer: 三得利超爽@上海 (人人都可千杯不醉!)
CD: Siouxsie "Mantaray"; John Coltrane "My Favourite Things: Coltrane at Newport"
Festival: 2007 Shanghai Zhu Jia Jiao Water Village World Music Festival
Internet: Facebook
Magazine: Jazz People (Korean)



盧志偉:
MUSIC (in my ipod):
eno/ the radio dept./ mono/ lampshade/ blonde redhead/ !!!
st. vincent/ piana/ cansei de ser sexy
BOOK:
維特根斯坦與《哲學研究》(龜速閱讀)
馬里奧.佩爾尼奧拉《儀式思維》
京極夏彥《姑獲鳥之夏》+《魍魎之匣》
我孫子武丸《殺戮之病》
FILM: jean-luc godard《histoire(s) du cinema》
SONG + LYRICS:
strange how someone you once loved

can become just another person you once knew

under broken frames and years of dust

i fear all that's left of us

are sepia smiles and faded blue
but I'll pick them up and blow them off

and think but never tell


cause that's just what you've done to me
and maybe it's sad or maybe it's just as well
just as well

--emily sparks《just as well》
from the album《what could not be buried》

5.10.07

Camera shy??

(071004.01)

《都市日報》(2007.10.2)出現以下文字:
「原本打算在周日的晚上看最後一場電影,卻還是怕了電視台的攝影機滋擾,寧在上周六晚,跟朋友到那裏(皇后戲院)看《色.戒》。」

這位「怕了電視台的攝影機滋擾」的朋友,不是緋聞纏身的城城,或愛向狗仔隊展示不雅手勢的Edison,而是身為「影評人、電影錄像工作者及註冊社工」的專欄作者熊秉文先生。

看美國電視新聞片段,常為接受街頭訪問的市民在鏡頭前的表現感到折服。那管是金融才俊、小城主婦、貨車司機還是中年礦工,面對鏡頭總能鎮定自若 ,對切身問題更是態度明確、立論清晰,與本地民眾一見攝影機鏡頭便爭相走避的情況大異其趣。

現在我明白了:連「影評人/電影錄像工作者」(理應當攝影機係出生入死老朋友的人)都把攝影機(電視台的正當採訪)視為「滋擾」,難怪中環漂亮大方的OL們看見我舉起攝錄機都會狠狠露出「死佬係咪想偷拍我走光」的眼神。
以後我不會怪接受訪問時口齒不清答非所問的大學生、《勁歌金曲》觀眾席上好像做賊的小朋友、在電視鏡頭前掩面疾走(反而更搶鏡)的市民。



我會怪我們的「影評人/電影錄像工作者」。

4.10.07

The way we lived #2


(071002.04)

《助聽器》第2期(circa 15/7/1987)的《Dining Table》:

Alan Chan:
KLAUS SCHULZE--Dreams (LP)
ENID--Lovers+Fools (LP)
ROEDELIUS--Gift Of The Moment (LP)
TANGERINE DREAM--Underwater Sunlight (LP)


李藍:
PRIMAL SCREAM--Gentle Tuesday (12”)
BIG BLACK --Live (LP)
--Headache (EP)
SALEM 66--Frequeny+Urgeny (LP)
THAT PETROL EMOTION–Babble (LP)
SONIC YOUTH--Bad Moon Rising (LP)
TOM WAITS --Nighthawk At The Diner (LP)
--Asylum Years (LP)
RICKIE LEE JONES --S/T (LP)
--Pirates (LP)
貼街招
大家樂/麥當勞


Down Escalator:
FINISH THE STORY—Like A Sickle Runs Thru Corn
EVERYTHING BUT THE GIRL
--Pigeon In The Attic Room
--Gun Cupboard Love
--Charmless Callous Ways
THAT PETROL EMOTION–Babble (LP)
V.A.—Lost In Stars /The Music Of Kurt Weill (LP)
林奕華的「長相思、摧心肝/伊力.盧馬」(刊於「電影雙週刊」215期)


Serverin Servant:
BIG BLACK--Headache (LP)
GAYE BYKERS ON ACID--Nosedive (10”)
CRAMPS--Live (LP)
CURE --Dawnrazor
MARC ALMOND—Black Lullaby (LP)
AND ALSO THE TREES—A Critical Distance (12”)
「杜蕾司」


黎堅惠:
CAMPER VAN BEETHOVEN--Camper Van Beethoven II+III (LP)
FELT—Poem Of The River (LP)
SWING OUT SISTER—It’s Better To Travel (LP)
3 JOHNS—Live In Chicago (LP Side B)
MICHELLE SHOCKED--Disoriented (12")
「助聽器」創刊號(簡直是秀色可餐!)
(這個夏天!這個夏天!)仍然是全白的Reebok;還有厚底「懶佬鞋」。


劉偉民:
LP: FRONT 242 –Official Version (LP)
12”: George Michael—I Want Yr Sex
Wine: Chateau Margaux 1973 (Red)
Beer: Singha (Thai)


盧志偉:
MOMUS–The Poison Boyfriend (LP)
MATADOR—A Touch Beyond Canned Love (LP)
DANIELLE DAX—Inky Bloaters (LP)
UT—Early Live life (LP)
BIFF BANG POW!—Oblivion (LP)
FELT—Poem Of The River
+BOOK: SUSAN SONTAG—On Photography
+PAINTING: MARC CHAGALL
+「姊妹」第330期(張曼玉彩頁)

AIDS and its (mis)metaphor

以下是未經深入推敲的初步看法:

(071002.02)

把AIDS譯成「愛滋病」,翻譯者大概會為這點小聰明沾沾自喜吧?
﹣﹣因「愛」而「滋」生出的「病」,又啱音又有意思。

但﹣﹣AIDS是「愛」 滋生出來的病嗎?

最早的一批AIDS病發者在80年代男同性戀者圈子出現,因此AIDS一直被大眾視為「Gay佬病」。
當年把AIDS譯成「愛滋病」的譯者,其實是將之當成「同性戀愛」滋生出來的病。

AIDS的最大致病成因,是不安全性行為,亦即不做保護措施,與超過一名(不論性別)伴侶性交(而這個伴侶又另外擁有超過一名性伴侶)。
換句話說,是Casual Sex (甚至濫交) 致病。

AIDS病因與「愛」無關。



(071002.03)

大陸把AIDS譯成「艾滋」,是否就是持平中立?

採用一個字面上全無意義的譯名,是不是把這種病視為「異物」?
(這不是中國的東西!)

從大陸官方對待AIDS的禁忌態度來看,譯作「艾滋」只是將之抽象化、非生活化。
(中國不存在這種病!)



(071003.01)

設想:

香港把AIDS譯成「艾滋」……
大陸把AIDS譯成「愛滋」……

私事

平行宇宙內
20世紀少年

and just for a second i thought i remembered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