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聽器] 一份不存在的雙週刊 /關於音樂, 電影, 閱讀, 失去的人和物, 時光旅行...如此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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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7

The “Tandoori Chicken” Paradox

(071031.01)
李藍回應《Cultural Revolution and Tandoori Chicken》的四個點都正確。
有些地方我可以多說幾句:

1)「假設我們都追求民主的社會,我便不能把「憎恨民主」本身打成是「錯誤」,正如我不能攻擊別人的信仰一樣」:

說法一:
我們追求民主的社會,民主理念就是維護千差萬別的觀點,任何人都有權發表不同政見。
因此﹣﹣
如果一個追求民主的人(亞藍仔)在維園和一個姓曾的亞伯狹路相逢爭執起來,即使亞曾伯說出〔a.「民主=文革」;b.「文革是錯的」;所以 c.「民主是錯的」〕的高見, 亞藍仔也會承認對方發言的權利。
換個角度看,亞藍仔根據自己相信的民主理念,即〔任何人(包括亞藍仔自己)都有權發表不同政見〕,也可以提出亞曾伯「憎恨民主,係唔啱嘅播」這種「與亞曾伯不同的政見」。

說法二:
(關於攻擊別人的信仰)
兩個舊同學午餐,一個是人類學者,一個是牧師,兩個人對人類起源有不同信仰。
人類學者指出「上帝造人沒有根據」;牧師說「人類由猿猴進化而來荒唐之極」。
好多年以來,他們都互相說服不了對方。
在現代民主社會,這兩個人最後會把午餐好好吃完埋單握手道別,並且相約下次再拗過。
但在中世紀,那位人類學者只會被教廷判處火刑,遑論去維護/攻擊牧師的不同看法。

(在這裡可以加插那個老掉牙的政治笑話:美國人和共產東歐人爭辯誰更有言論自由,美國人說我可以在自己國內批評美國總統,東歐人說我也可以在我自己國內批美國總統。)

說法三:
回到「亞藍仔和亞曾伯」的例子。
亞藍仔和亞曾伯兩位活在民主社會,有平等權利各執己見各自表述,也可以得到各自的聽眾支持。
如果這位亞曾伯換成特首曾蔭權,情勢便截然不同:
亞藍仔沒有能力(選特首的投票權)攻擊曾特首,連維護曾特首的資格也輪不到(特首的任命權在中央)。
反過來說曾特首卻有權﹣﹣更有足夠的支持票﹣﹣去通過所有拑制(有可能發展至他認為「極端」的)民主的法案(曾蔭權的治港理念顯然是「拑制民主=有效管治」)。以今天的形勢,廿三條祭出更辣的條款都有機會過。

亞藍仔和曾特首不是在同一拳例的擂台上搏擊。

在一場公平的西洋拳賽上,一方堅持〔只准用戴上拳套的拳攻擊對手腰部以上〕,另一方卻施展連環霹靂撩陰腿。有機會被踢爆春袋的一方,即使他時刻緊守公平比賽原則(而不採取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反擊策略),他起碼可以向拳証投訴「對手出撩陰腿是錯誤的」﹣﹣他大概不可能覺得對方出撩陰腿「有可能是對的」吧?
現場觀眾/旁述員看到有人出術,拳証又不制止,也可以發出噓聲(當然也會有觀眾覺得出矛招大快人心,增加賽事欣賞指數)。

只要本著〔西洋拳賽賽例〕,誰都可以指出「出撩陰腿是錯誤的」。
(說起來其實連「出撩陰腿的理據」都可以不理。)

(071101.01)
緬甸軍政府高層可以「憎恨民主」。
但是他們因為「憎恨民主」而運用武力鎮壓示威者,卻是「錯誤」的。
如果「憎恨民主」會導致武力鎮壓的結局,那麼,我必需抱著「憎恨民主是錯誤的」這種觀念去反對「憎恨民主」這種政見。
如果我有「出撩陰腿/緬甸軍政府/〔極端民主=文革〕有可能是對的」這種想法,我相信的「追求民主社會」的理念咪好敝?

(071101.03)
4)「Tandoori Chicken是否一個幻象是需要證實的」

我用"Tandoori Chicken"代替〔文化大革命〕,並非說〔文革〕是一個幻象。
〔文革〕 絕對 絕對 絕對 是一個真實的錯誤。全大寫的THE MISTAKE。
(親權者請不要搬出「出發點是好的」那一套。〔文革〕由出發點﹣過程﹣善後處理都錯。)

但是攻擊〔極端民主=文革〕論中「曾蔭權曲解〔文革〕」這一部份,卻是攻擊一個幻象。
「曾蔭權收回《「極端民主=文革」論》」,只是承認「有關文化大革命的言論是不恰當」,
換句話說他的〔極端民主=文革=無法管冶〕方程式,只抽走〔文革〕這一項,變成〔極端民主=無法管冶〕。
仲大鑊。

“Tandoori Chicken”代表一種荒謬﹣﹣
公民黨有人投稿報章,批論〔極端民主=文革〕論,照例說「曾蔭權曲解〔文革〕」這一套,還說出「如果曾蔭權認為〔極端民主會激化民粹主義而導致管冶困難〕還比較說得通」(並非原文exact wordings)的話來,怎樣看都是(就算是無意的)為曾蔭權提供了下台階。
(=用〔民粹主義〕代替“Tandoori Chicken”)
如果曾蔭權說「係囉係囉,我其實想話民粹主義激化會令香港無法管冶。為咗有效管冶,必需採取一切果斷嘅……(癈話從略)……遮係呢,都係果句:當人民手上掌握一切,政府便不能夠管治……」
因此,攻擊「曾蔭權曲解〔文革〕」=攻擊“Tandoori Chicken” ,就是攻擊一個幻象。

應該攻擊的,正如李藍說的第2點:可以攻擊的,是「憎恨民主」背後的理據.


(071101.04)
我懷疑我把李藍的「一段話」說成是「四個點」,是一種狡辯的技倆。
我得再看看維根斯坦是怎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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