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04.01)
《都市日報》(2007.10.2)出現以下文字:
「原本打算在周日的晚上看最後一場電影,卻還是怕了電視台的攝影機滋擾,寧在上周六晚,跟朋友到那裏(皇后戲院)看《色.戒》。」
這位「怕了電視台的攝影機滋擾」的朋友,不是緋聞纏身的城城,或愛向狗仔隊展示不雅手勢的Edison,而是身為「影評人、電影錄像工作者及註冊社工」的專欄作者熊秉文先生。
看美國電視新聞片段,常為接受街頭訪問的市民在鏡頭前的表現感到折服。那管是金融才俊、小城主婦、貨車司機還是中年礦工,面對鏡頭總能鎮定自若 ,對切身問題更是態度明確、立論清晰,與本地民眾一見攝影機鏡頭便爭相走避的情況大異其趣。
現在我明白了:連「影評人/電影錄像工作者」(理應當攝影機係出生入死老朋友的人)都把攝影機(電視台的正當採訪)視為「滋擾」,難怪中環漂亮大方的OL們看見我舉起攝錄機都會狠狠露出「死佬係咪想偷拍我走光」的眼神。
以後我不會怪接受訪問時口齒不清答非所問的大學生、《勁歌金曲》觀眾席上好像做賊的小朋友、在電視鏡頭前掩面疾走(反而更搶鏡)的市民。
我會怪我們的「影評人/電影錄像工作者」。
[助聽器] 一份不存在的雙週刊 /關於音樂, 電影, 閱讀, 失去的人和物, 時光旅行...如此種種/
3
私事
- post-monitor
- 平行宇宙內
- 20世紀少年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